化工废水排放标准-化工废水处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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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
石油化工和硫酸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为GB4282-84和GB4283-84,强调了这两个行业在环境保护上的责任。黄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2-85,规定了黄磷生产过程中废水的排放限制。轻金属和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GB4913-85和GB4916-85,确保金属加工行业的废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山东石油化工污水排放标准是GB4281-84标准。污水就是被污染物污染的水,简单地说就是已经使用过的脏水,主要是由于人类自身的活动造成的。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83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 1983年10月1日实施)UDC62191;6554 GB3551-83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试行)》,防治石油炼制工业废水对环境的污染而制订。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石油炼制企业。
利用传统的工艺流程已经很难满足达到环境保护要求,污水必须经过深度处理才能满足污水排放标准。此外,国内1/3以上的石化企业地处干旱缺水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供水不足的问题。鉴于水资源短缺的紧迫性和污水处理的重要性,石化行业污水处理的要转变思路,改良技术,实现“处理工艺”到“生产工艺”的转变。
按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8***8-1996)规定的石油类物质排放标准,雨水排放中的总石油类物质浓度不应超过15毫克/升,其中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量不应超过0.5毫克/升。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氨氮废水排放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水中的氨氮是指以游离氨和离子氨形式存在的氮,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中含氮有机物的分解,焦化、合成氨等工业废水,以及农田排水等。
法律分析: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
.2mg/L~15mg/L。氨氮是指以氨或铵离子形式存在的化合氮,即水中以游离氨(NH3)和铵离子(NH4+)形式存在的氮。可导致水富营养化现象产生,是水体中的主要耗氧污染物,对鱼类及某些水生生物有害。
我国现行的相关环保标准中涉及氨氮废水排放指标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996),以及相关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部分相关环保标准规定氨氮标准限值,详见表1。
二级标准25mg/L。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制定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数据
以下是改写后的文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提供了各类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数据。第一类污染物如总汞、总镉、总铬等,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0.05mg/l、0.1mg/l和5mg/l,六价铬和总砷的限制为0.5mg/l和0.5mg/l,总铅和总镍的上限为0mg/l。
污水一级二级***排放标准如下:一级排放标准:总氮(N)≤ 15 mg/L、氨氮(NH3-N)≤ 5 mg/L、总磷(P)≤ 0.5 mg/L、化学需氧量(COD)≤ 60 mg/L、生化需氧量(BOD5)≤ 20 mg/L、酸碱度(pH)在 6~9 范围内、悬浮物(SS)≤ 10 mg/L、油类 ≤ 5 mg/L。
生物化学需氧量表示在20℃下,5d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机物所消耗水中溶解氧量。第一阶段为碳化(C-BOD),第二阶段为消化(N-B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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